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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工作职责:
一、负责德阳弘正科技职业学校的全面行政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,组织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;
二、负责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年度;
三、负责对自考学点、培训基地的教学检查、业务领导工作;
四、负责自考、培训的计划审查、组织制定自考、培训有关规章制度;
五、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、计划划拨、录取、毕业办证办理等有关规章制度;
六、负责学校的财、物管理和招生工作;
七、检查学校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工作效率、效益;
八、负责全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,不断改进服务质量,提高现代管理水平;
九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副校长工作职责:
一、负责制定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;
二、负责做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升学宣传、学籍管理、学生管理工作;
三、负责继续教育项目的研发,联系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,引进培训项目和对外拓展培训业务;
四、负责协助培训教材、鉴定大纲的选购、编写;
五、负责培训项目的设计、推广,合同的起草和洽谈工作;
六、负责主持制定学院成人教育的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文件;
七、负责审核继续教育项目的实施方案;
八、负责继续教育项目的实施监管与考核;
九、负责审核相关经费使用;
十、负责分管工作和部门的制度建设;
十一、负责抓好所属部门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;
十二、负责所属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。
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:
一、负责学校对内、对外联系及接待工作;
二、负责学校对内、对外公文审查、打印、分发及学校活动大事记的记载;
三、负责上级公文的接收、登记、送呈、查办等工作;
四、负责学校报刊、杂志、信函的收发、征订工作;
五、负责学校各类会议的组织、设计、宣传工作;
六、负责学校的网络管理以及印章的保管、审查、使用;
七、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归档等组织管理工作;
八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、设施的管理及维修;
九、协助财务做好各类收费的收缴工作;
十、负责学校工外出订票、车辆使用及客餐安排;
十一、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及配备;
十二、负责学校党务、宣传和工会的具体工作;
十三、负责协调成人学员(包括培训学员)的住宿安排和管理工作;
十四、负责学校外雇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;
十五、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招生就业办工作职责:
一、负责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和各类培训班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,并负责各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工作;
二、负责培训教师的聘请、管理及课程安排工作;
三、负责各类培训班的教学组织、管理及考试工作;
四、负责培训学生的报到、注册等工作;
五、负责培训学生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管理及证书发放工作;
六、负责培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行政管理及思想、业务鉴定等工作;
七、负责培训教材、学习资料版本的选定及发放工作;
八、加强与各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,落实培训计划及培训生源调查工作;
九、负责培训效果的自我检查、评估,对学员和委培单位负责,保证良好的社会效益;
十、负责本单位各类文档的整理、立卷及归档工作,并交办公室存档;
十一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教务处工作职责:
一、负责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宣传工作;
二、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、学籍管理工作、毕业办证工作;
三、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管理(含自考生学位课程考试、实践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)工作;
四、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点建设、联合办学点的建设工作;
五、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总务处工作职责:
一、负责制定学校与企业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
二、负责完善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制度、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,明确各系、部校企合作的工作职责和要求;
三、负责牵头组织检查、评估、考核、表彰、奖励院内各单位校企合作工作和合作项目;
四、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目标考核责任制的管理及落实;
五、积极为各二级学院、系、部联系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或相关单位,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,为企业与院(系、部)间开展项目开发、技术服务、人员培训校外顶岗实习基的建设搭建平台;
六、协助院(系)聘请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,协同院(系)与企业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等教学资源;
七、负责联系并举办企业专家报告会;
八、负责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的开发工作;
九、负责与校企合作有关的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;
十、开展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合作项目工作,争取企业的资金和设备支持;
十一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